【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為了維持鰻魚產業永續發展,農委會公告「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規範每年3月1號到10月31號,禁止在距岸三浬內海域、潮間帶及河口水域以任何方式捕撈鰻苗。市府農業局漁港及近海管理所表示,今年上半年鰻苗捕撈漁期已經在2月底結束,呼籲漁民不得再3月到10月期間在規範水域捕撈鰻苗,以免吃上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漁港所指出,鰻魚養殖是臺灣重要的的傳統產業,因為鰻魚需要在陸地河川中成長,等成熟後才降海洄遊到海洋產卵地進行產卵,特殊生活史為目前鰻魚養殖技術還需到突破的因素之一,所以現階段鰻苗來源仍需仰賴天然捕撈為主。但近年河川鰻魚數量日益減少,為了兼顧漁民生計,並使部分鰻苗得以溯河成長,農委會於102年9月9號發布「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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