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台南市政府農業局表示,農委會於9月28號同意台南市為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含農作物、林業、漁業、畜牧及設施),為了簡化災損勘查作業,這次災害救助申報案件,併同9月雨害、莫蘭蒂及馬勒卡颱風災損辦理,請符合受災救助資格的農漁民,儘速向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例假日照常受理,攜帶的文件請洽區公所,受理期限到10月11號止。
農業局指出,公告為現金救助地區的受災農漁民應於9月29號到10月11號期限內向受災地區公所提出申請。如果因交通中斷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在期限內提出申請者,放寬申請期限,授權由區公所個案核實認定,在申請表或受災證明書上加註說明,就可以同意延期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