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近年來常常有民眾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的強制執行通知書,要查封財產才氣急敗壞到監理站咆嘯,經監理站人員查詢解釋後,原來都是沒有收到汽燃費繳費通知單,或是家人代收信函車主遺忘繳納為主因。 新營監理站表示,104年汽機車的汽燃費還沒有繳納的車主,監理機關已再次掛號寄發補繳通知書提醒車主繳納,還沒繳納的車主請務必於104年12月31號以前繳納,超過期限將依公路法規定處300元到3000元罰鍰,並移送強制執行。車主如果沒有居住在戶籍地,可以到各監理機關辦理「公路監理住居所地址」申請,以確保如期收受繳納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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