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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針對自行車安全、事故及電動自行車把關之相關說明::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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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針對自行車安全、事故及電動自行車把關之相關說明

【交通部公路總局訊息】交通部於109年度編製「安全騎乘自行車」指引手冊及數位課程影片,預計110年1月底完成,影片將上架於教師e學院與交通安全入口網,提供各校及民眾使用。對於一般民眾宣導部分,於交通安全入口網/道安主題內設置自行車專區,蒐羅包括自行車相關新聞、懶人包及圖文集、自行車教材及影片等,方便民眾閱讀。
    有關自行車事故經檢視106年至108年統計資料可知,大型車與腳踏自行車碰撞後的致死率大約是小型車與腳踏自行車碰撞後的5倍,是機車與腳踏自行車碰撞後的12倍,類似的情況也可存在於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因此日後應精進改善大型車與小型車等機動車輛對自行車造成傷害之安全課題。
    隨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口持續增加,交通事故件數攀升,交通部針對電動自行車增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許多規範與罰則,包括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需依規定戴安全帽,違反規定者可處300元罰鍰;行駛速率超過時速25公里,最高可處罰1800元;擅自改裝電動自行車,最高可處罰5400元並責令改正等,並已於108年10月1日修正施行。
    為策進管理,已於109年9月14日預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推動修法,修正內容包括:電動自行車應辦理登記、領用並懸掛號牌、投保汽車責任保險及年滿14歲才能騎乘(因電力驅動很快可達每小時25公里行駛速度,駕駛人應具較成熟的行為能力,另處罰條例第85條之4巳有滿14歲處罰行為人之通則規定)等措施。 
    另為加強電動自行車之法令宣導,交通部已於108年7、8、9月及109年8、9月間結合地方政府辦理電動自行車聯合稽查專案計畫,積極宣導業者及民眾應銷售及使用合格之電動自行車,且亦請各地方政府視需求不定期安排執行稽查作業。
    後續交通部也將儘速辦理研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之法制程序,並持續關注電動自行車之事故情形及滾動式檢討電動自行車之法規,提升電動自行車之行車安全,以完善整體交通環境。

   
張貼日期: 1/18/2021 3:25:00 PM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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