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青年志工平台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區域和平志工團::

青年可以改變世界

區域和平志工團

即時新聞
即時新聞 活動訊息 媒體露出 專訪訊息
愛心捐款有陷阱::俊逸文教基金會::
 
  ↖回到列表
愛心捐款有陷阱
【記者林明玲報導】臺南市社會局指出,一般民眾常在街上、車站或其它公共場所,碰到有人以公益之名進行愛心募款的活動,很多人會因為是公益活動而慷慨解囊,社會局最近常接到民眾電話詢問某勸募活動是否有經申請核准?因此特別提出呼籲,請民眾在捐款前確認活動的合法性,以免愛心被濫用 。
  依規定可發起勸募活動只有公立學校、行政法人、公益性社會團體及財團法人,一般公司行號或未立案團體均不得發起勸募的,所以呼籲民眾在捐款作善事前要先確認該勸募活動的合法性,以免愛心被濫用。
  社會局表示,為有效規範勸募活動,讓所有的捐款能充分發揮公益目的,也讓捐款人清楚捐款的使用狀況,中央訂有「公益勸募條例」,針對申請對象、申請時間、捐款用途、勸募地點、支出計畫、公開徵信等進行規範,在進行勸募時工作人員必須配帶該勸募團體之工作證、收受捐款(或財物)應開立收據且收據需印有政府機關的勸募許可文號等。
   
張貼日期: 3/27/2015 4:46:00 PM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推到 Twitter!
推到 Plurk!
推到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