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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定假日上班,只要勞資合意,補休、領加班費都可以::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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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定假日上班,只要勞資合意,補休、領加班費都可以
 
【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市府勞工局提醒,10月25號「臺灣光復節」及10月31號「先總統 蔣公誕辰紀念日」是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應放假的休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果事業單位經徵得勞工同意在休假日出勤工作,應依同法第39條規定,除了休假日的工資照給外,再加給1日的工資;另外,勞工在休假日出勤工作後,勞雇雙方如果協商同意採擇日補休為法所不禁。
 
   
張貼日期: 10/21/2016 9:27:00 AM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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