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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04年青年志工績優團隊全國競賽計畫::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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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青年發展署104年青年志工績優團隊全國競賽計畫
摘要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4年9月22日止(以郵戳為憑)。 競賽組別:共分為4組,包含國內服務3組及國外服務1組。 一、國內服務:青少年組、青年組、青卓組。 (一)青少年組:高中職及國中團隊。 (二)青年組:大專院校及社會青年團隊。 (三)青卓組:參加本署青年志工績優團隊全國競賽,於3年(101-103年)內2次獲優勝獎前三名之團隊。 二、國外服務:國際志工組。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104年青年志工績優團隊全國競賽計畫

104.07.16核定

壹、活動目的

一、   遴選表現傑出之青年志工服務團隊,做為青年參與志願服務之標竿。

二、   藉由活動競賽展現志工服務內涵,激發服務團隊交流分享與學習成長。

貳、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

二、   協辦單位:本署各區域青年志工中心

参、競賽組別:共分為4組,包含國內服務3組及國外服務1組。

一、   國內服務:青少年組、青年組、青卓組。

(一)    青少年組:高中職及國中團隊。

(二)    青年組:大專院校及社會青年團隊。

(三)    青卓組:參加本署青年志工績優團隊全國競賽,於3(101-103)2次獲優勝獎前三名之團隊

二、   國外服務:國際志工組。

參、參賽條件

一、   凡從事社區、教育、環境、健康、文化、科技6大面向之志願服務活動,並認同區域和平志工團理念之青年志工團隊,均可報名參賽。

二、   團隊成員:

(一) 國內服務為1230歲之青年,每隊630人。

(二) 國外服務為1830歲之青年,每隊230人。

三、   每一團隊以報名一組為限。

肆、評選作業:

一、   評選:分初選(資格審查)、複選(書面審查)及決選(現場簡報及詢答)三階段進行;競賽成績包含複選分數及決選分數,其中複選分數占40%;決選分數占60%

(一) 初選

1.評選時間:92310月初。

2.評選方式:由本署組成工作小組,依應備文件辦理資格審查,合格者進入複選。

 

(二) 複選

1.評選時間:10月。

2.評選方式:由本署邀集專家學者擔任評選委員,就各組初選合格團隊之資料,依評分項目進行書面審查,並召開複選共識會議,各組擇優評選至多20隊進入決選,入選名單預訂於10月底公布在本署區域和平志工團網站(http://gysd.yda.gov.tw/http://gysd.yda.gov.tw/)。

3.同一學校或單位,入圍決選隊數每組以3隊為限。

4.複選認有查證必要時,得請本署各區青年志工中心協助實地了解再行評定。

(三) 決選

1.評選時間:11月。

2.評選方式:組決選團隊進行現場簡報及詢答由評選委員依評分項目分別評分,經決選共識會議,決定得獎團隊名單,每組評選出優勝獎3名、特別獎2名及佳行獎,必要時得從缺。

3.決選團隊進行現場簡報8分鐘(報告準備時間2分鐘,逾時即進入簡報時間,簡報7分鐘響鈴一聲,8分鐘響鈴兩聲立即結束)及回答8分鐘(採統問統答方式)。

4. 決選團隊參加簡報人數最多以10人為限,且名單須與團隊成員一覽表相符,如有違反將取消團隊參賽資格。

二、   評分項目:

(一) 複選評分項目:

1.服務規劃及執行成效與影響性(40%

2.服務特色及資源結合運用(40%

3.團隊分工及運作(20%

(二) 決選評分項目:

1.服務創意與執行40%

2.服務貢獻與團隊運作(40%

3.簡報及詢答完整度(20% 

伍、獎勵方式:

一、   優勝獎,各組選出下列獎項:

(一) 第一名:1名,獎金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獎座1只、所有團員獎狀1張,得獎助1位團員參加海外參訪學習活動機票費用(以補助臺北至參訪目的地國家來回最直接經濟艙為原則,本署得視年度預算情形補助其他費用)。

(二) 第二名:1名,獎金4萬元、獎座1只、所有團員獎狀1張,得獎助1位團員參加海外參訪學習活動機票費用(以補助臺北至參訪目的地國家來回最直接經濟艙為原則,本署得視年度預算情形補助其他費用)。

(三) 第三名:1名,獎金3萬元、獎座1只、所有團員獎狀1張。

二、   特別獎,各組選出下列獎項:

(一) 特殊貢獻獎:1名,獎金2萬元、獎座一只、所有團員獎狀一張。

(二) 服務創新獎:1名,獎金2萬元、獎座一只、所有團員獎狀一張。

三、   佳行獎,各給予獎金1萬元、所有團員獎狀1張。

四、   以上各獎項,同一團隊不得重複得獎,擇優錄取並得從缺。

五、   其他獎勵:

(一) 各組得獎團隊指導老師或督導,頒給感謝狀1張。

(二) 未入圍決選之團隊,得依需求領取參賽證明1張。(請於報名表需求欄位上註明)

陸、得獎團隊公布及表揚:

一、   公布:得獎團隊名單(不公布名次)預訂於11月底公布在本署區域和平志工團網站(http://gysd.yda.gov.tw/),並於12月團慶及表揚大會公布所有競賽組別得獎名次。

二、   表揚:預訂於12月區域和平志工團團慶及表揚大會公開頒獎表揚。

柒、報名資訊

一、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4922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   報名方式:

(一) 應備文件:(17份,請依序排列)

1.報名表附件1

2.服務計畫內容摘要表,青少年及青年組如附件2,青卓組如附件3

3.團隊成員一覽表,國內服務如附件4;國外服務如附件5

4.其它可顯現團隊服務活動成果之一年內資料(1039月後之資料,如媒體報導、影音紀錄等)。

5.參賽團隊所送之報名資料,應符合報名之競賽組別,並據為評分重點,其它不屬於該組別之資料不必提供,亦不列入計分。

6.3(101-103)曾得獎團隊或延續性服務方案,請就服務方案之持續性、影響性及本年度之創新特色,分別具體述明。

(二) 報名文件一律使用競賽簡章附件之格式,不得自行變更格式,格式如下:字體14字元、行距固定行高21pt、標示頁碼、以雙面列印及左側裝訂。表格不敷使用得自行增列。報名資料不全者,不具參賽資格。

(三) 為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請報名團隊之團隊成員、聯絡人、指導老師或督導簽署「團隊資料提供同意書」1份(附件6),授權本署推動相關業務之使用。

(四) 收件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13樓「教育部青年署青年志工績優團隊全國競賽工作小組」收,以掛號方式郵寄。於信封上註明「參加104年青年志工績優團隊全國競賽—國○(國內或國外)服務○○組(青少年組、青年組、青卓組)」。

捌、備註:

一、   入圍決選團隊得補助往返交通費,各團隊補助以3人為限,補助額度最高以火車自強號計算,外島地區補助額度最高以機票計算核實報支。

二、   得獎團隊出席團慶及表揚大會得補助往返交通費,各團隊補助以8人為限,補助額度最高以火車自強號計算,外島地區補助額度最高以機票計算核實報支。

三、   競賽簡章如有修正或變更,即時公告在本署區域和平志工團網站(http://gysd.yda.gov.tw/)。

四、   得獎獎金請以所屬單位(須合法立案)之名義請領,本署並以該單位為所得對象,依規定開立扣繳憑單,如無所屬單位之團隊,得推派代表人領取(不以1人為限),並以該代表人為所得人,開立扣繳憑單。

五、   如青卓組報名參賽隊伍未達3隊,則併入青少年及青年組審查,若青卓組未辦理時,則青少年組及青年組優勝獎第3名團隊可派一位團員參加海外參訪學習活動。

 

下載:104年青年志工績優團隊全國競賽計畫

 

   
張貼日期: 7/20/2015 7:59:00 PM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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