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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暑期學生短期公共服務方案
壹、目的:
為讓學子體驗不同的生活、關懷生活環境及參與公共事務的意願與熱忱,招募並培訓本市高中職以上學生以公共服務之形式加入本局服務行列。
貳、辦理單位: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参、報名事項:
一、報名資格:本市高中職以上學生。
二、報名方式:公告日起至103年7月11日止採掛號郵寄通訊報名,以郵戳日期為憑,
逾期不受理。請郵寄至「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九樓都市發展局都市
更新科」,簡章及報名表請至「http://bud.tainan.gov.tw/doc/main.aspx」下載本
方案或至「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局處專頁>都市發展局」搜尋。
三、報名資料:請自行下載填寫「學生短期公共服務報名表」、未滿18歲者需請填具家
長同意書,並黏貼1吋照片乙張,繳交資料如有不齊,不予受理。
四、招募梯次與人數:共六梯次,每一梯次招募人數為十人,得酌予考量遞補之備取
人數。
五、徵選流程: 主辦單位報名資料書面審查→電話通知→進行服務。
肆、服務方式:
一、服務時間:自103年7月21日起至8月29日止計六梯次、每梯次為五日,每日
服務時間為上午9-12時及下午14-17時,每天服務六小時。
二、服務地點: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更新科九樓。
三、服務內容:協助民眾諮詢引導、文書資料建檔整理、其他與服務相關事項。
四、服務須知:
(一)服勤時均應親自辦理簽到與簽退,每梯次請假總時數超過6小時或無法執勤卻未於服務時間前請假者,本局將逕予取消志工資格,已服務時數不予認證。
(二)服務時請佩帶本局學生公共服務證以茲識別。
(三)服務態度應親切有禮、避免違反社會一般禮儀或造成民眾不佳觀感之行為。
(四)若發生違規服務態度不佳或缺勤者本局得廢止其公共服務資格。
(五)服勤期間午餐需自理,本局將為招募之志工投保志工團體意外保險。
(六)每一梯次連續服務滿24小時才發予時數證明書,時數不滿者一律不核發時數證明書。
(七)服務結束後統一寄發時數證明書,若未收到者請與承辦人連絡。 伍、本計畫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