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台南安平商港和漁港之間的「支航道水域」水質欠佳,為了保障養蚵產業及維護消費者食用安全,市府依漁業法公告,禁止經營養殖漁業行為。市漁港及近海管理所表示,經巡查取締,發現2位漁民在該處經營牡蠣養殖,依漁業法各處分3萬元罰鍰,並通知停止養殖行為,後續再發現在該處養蚵者,將加重處分。
漁港所指出,原先「支航道水域」經營牡蠣養殖蚵棚,經市府公告禁養及啟動取締作業後,多數蚵棚就停止養殖清離,但仍發現少數蚵棚持續有經營養殖行為,經確認蚵棚所有人,針對2位漁民違反漁業法,在「支航道水域」經營養殖漁業,各處3萬元罰鍰。並通知停止養殖行為,漁港所呼籲養蚵漁民,不要再以身試法在「支航道水域」進行養殖行為,每年10月起外海已經開放蚵棚養殖,請將牡蠣移到標榜沒有污染的外海水域養殖,保障「府城鮮蚵」聲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