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報導】台南市民買姓夫婦在97年卡玫基颱風來襲時搭救生艇撤離,卻翻艇落水死亡,台南地院認為台南縣救難協會三名救難隊員未確實要求買姓夫婦穿上救生衣,依過失致死罪各判刑四月,均宣告緩刑。對此,立委王幸男表示這起「救人變成有罪」判例,已使熱心救人的義消、救難人員士氣大受打擊,人人自危,擔心救人不成反惹禍上身,以後誰還敢再拚命救人? 民間參與救難意願低落,恐非台灣社會之福。一旦造成人民生命財產損失,誰又該負責?台南縣救難協會理事長林宗宏表示儘管法官宣告緩刑,意在避免寒蟬效應,但義務救難人員的熱心善意已被徹底澆熄,英勇救人卻得面對刑事判刑及家屬的民事求償,莫怪台灣社會日趨冷漠自私,已串連全台民間救難團體連署抗議。 97年7月「卡玫基」颱風來襲,台南縣左鎮鄉菜寮溪溪水暴漲,台南縣救難協會半夜派無給職成員鮑國光、黃英傑、林峰寅等人,駕救生艇前往撤離受困民眾,因溪水湍急救生艇翻覆,造成買姓夫婦不幸落水喪生,救難隊員也被急流沖走四公里,事後死者子女為了聲請國賠,認為救難隊員未讓其父母穿上救生衣,涉有業務過失致死之嫌,向台南地方法院提起自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