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報導1】消費者發現賣場販售過期食品該如何處理?台南市消保官傅然煇表示,遇到有業者販賣過期食品時,如果業者不願意下架處理或經消費者購買後沒有誠意解決,消費者除了蒐集證據外,並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 台南市府消保官傅然煇昨晚接獲民眾電話投訴,某知名大型量販賣場熟食區竟擺放過期食品販賣,消保官隨即前往現場瞭解,由於業者已將過期食品下架,而且消費者還沒有完成交易,消保官向業者提醒不要讓類似情形再次發生,而近期也將會同衛生局等相關單位前往查察。{} 消保官呼籲消費者購買任何食品時,除了要注意食品上所標示製造日期及有效期限外,尤其針對透明包裝食品內容物有沒有異狀,一定要仔細看清楚,如果消費者發現業者販賣過期食品,經反映後,如果業者不願下架處理或購買後沒有誠意解決,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提出申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