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報導2】安平路、安北路的路面在年初才重鋪,現在又有多個路段被挖得坎坎坷坷,為此,市議員盧崑福上午要求公共工程處,路面翻修之後,半年內不得開挖,不可有例外。 市府運用中央擴大內需經費,在安平路和安北路投入七、八千萬重鋪路面並對人行道整修,但完工後不到二、三個月出現挖路埋管線的情事,為此,市議員盧崑福今天邀請工程處養護科長危仕修及建平里長傅建峰等人座談,議員請工程處說明原因,對此,養護科長危仕修指出,依規定新鋪道路在三年內不得開挖,但它有管線搶修、蓋新屋等排除條款,這些開挖的路段都在排除條款的範圍內,因此准他們開挖。{} 而盧崑福議員及多位里長,對市府的准挖或不准挖,認為有兩套標準,他們以建設處的工程准挖,但扶輪社的劍獅公園電源線路不准挖的兩種不同待遇,質疑工程處的立場,對此,危仕修科長表示,建設處的部份是水景公園的河港打通工程,因為要做箱涵,原來中華電信及台電的管線位置必需下移,而劍獅公園因為不屬於排外條款,所以無法允准,危科長說,劍獅公園的線路如果換走港仔尾路,工程處會同意開挖。 議員比較在意的還是地方民眾的感受,認為新鋪道路不管是什麼原因,幾個月內就開挖讓人觀感不好,同時也造成實質上的不便,盧崑福要求工程處,以後道路翻修後,不管任何原因,至少半年內不得開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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