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凃沛宸]臺南市政府針對某週刊電子新聞在今(29)日刊登有關臺南市底渣處理廠相關疑義,環保局表示:報導內容有關空氣刀設備市價280萬,以台製品取代德製品「價差4倍」驗收照樣過關的部分,認為與事實不符,因為依照投標廠商之服務建議書內容,廠商報價每組空氣刀篩分設備70萬、設置2組,共計140萬元。惟廠商於評選階段即已表示因德國廠商無法與其合作,由台灣廠商自行設計空氣刀篩分設備,同時於細部設計時提出經費為144萬元,前後並無太大差異,實不知所謂「市價」280萬元從何而來。
另外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底渣處理廠完工後驗收過程必須依照核可的細部設計內容及契約驗收條件進行驗收程序,斷沒有遭受「施壓」的情形,請外界不要臆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