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臺南報導】行政院去年首推「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專案租金補貼將戶數從12萬增加至50萬戶,並將申請資格放寛,只要所得符合各地最低生活費3倍以下,家庭成員的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自有住宅,而符合單身青年、新婚家庭、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經濟社會弱勢者,可加碼租金補貼金額。
台南市都發局長徐中強表示,內政部研擬「租金補貼2.0」精進措施,目標是讓民眾更方便申請,規劃措施包括「舊戶比照去年直接帶入審查不用申請」、「隨到隨辦」、「申請租戶不需強制提供房東身分證字號」、「放寬房屋的適用範圍,會以房屋稅和地政資料進行勾稽,無資料者可以切結方式處理(附門牌證明,半年水電證明)」及「擴大到18歲以上的租屋族皆可適用」等5大作為,預計將能照顧到更多租屋族群。
都發局表示,民眾常誤以為申請租金補貼需要房東同意,因麻煩而放棄申請。112年「租金補貼2.0」已修改,申請時不需提供房東身份證字號,內政部也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新增「不得記載承租人不得申請租金補貼」,因此申請租金補貼不需經過房東同意。此外,今年採「隨到隨辦」措施,讓租屋民眾隨時可提出申請,更優化服務民眾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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