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臺南報導】流浪犬貓及野生動物等遭夾傷案件層出不窮,動保處呼籲禁用捕獸鋏,違者將處以1.5萬至7.5萬元罰緩,致使動物重傷死亡,將處2年以下徒刑或拘役,併科20-200萬罰金。
動保處說明,捕獸鋏已禁用多年,但至今仍時有所聞,常見農田內有流浪犬貓意外遭捕獸鋏夾害,雖民眾多表示放置捕獸鋏,主要是為了剷除損害農作物的害物,但因農地開放任何動物都有可能誤入,故而導致流浪犬貓甚至人類誤傷情形,仍呼籲民眾切勿隨意購買、持有及使用捕獸鋏等捕捉動物器具避免違法。
動保處呼籲民眾如發現有販賣、持有及使用捕獸鋏等任何違法之危害動物行為,主動向動保處檢舉(通報專線:06-2130958 分機2000),共同打造毛小孩友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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