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報導2】未來在台南市,廟會活動燃放爆竹煙火的行為將要先提出申請,為了避免燃放爆竹煙火擾民情形一再發生,環保局計畫綜合各處局意見提出相關自治條例,預定在今年七月一號實施。 台南市大小間寺廟加上私人道壇的家數,密度之高堪稱全台之冠,每逢神明誕辰,大街小巷就熱鬧非常,燃放的鞭炮更是不絕於耳,為了避免廟會活動在夜間燃放鞭炮擾民情形一再發生,消防局從去年起展開取締夜間燃放鞭炮勤務。 不過,為了徹底解決廟會活動燃放鞭炮擾民的情形,市長許添財日前就指示環保局,針對寺廟、道壇繞境燃放鞭炮,都必須事先提出申請,未經申請就開罰,局長張皇珍上午在市務會議中指出,為了讓相關作業更為周全,將綜合各處局意見提出相關自治條例,預定在今年七月一號實施。{} 張皇珍表示,目前透過宣導,大廟多會遵守燃放鞭炮不擾民的原則,但部份小廟及私人道壇仍會有為了時辰的問題,在深更半夜燃放鞭炮的狀況,希望自治條例實施後,能對這種行為有所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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