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報導】針對民政處新訂「台南市殯葬管理所回饋地方自治條例」草案,民政處長戴鳳隆表示,自治條例回饋地區為南區大林、大恩及大林等三個里,將以殯儀館年度收入決算數百分之五提列,每年大約一百五十萬元,用來改善地方環境、治安、社福、文康及體育活動,使用在資本門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十。議員認為,回饋用來吃喝玩樂失去意義,台北市及宜蘭縣回饋百分之五十至八十用在資本門,台南市只有百分之十會被人笑,決議修正為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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