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報導1】針對市府積欠小型工程款,致使廠商不願意再施工的問題,就連路燈不亮的修復工作也要拖上好幾天,陳文科、洪玉鳳、以及蔡淑惠等議員上午邀請相關單位座談,對此,財政處表示,三月起已經不再發生,請款都會有錢。 陳文科、洪玉鳳、以及蔡淑惠等議員,今天邀請建設處副處長吳建德、財政處副處長李金和等官員,針對市府積欠小型工程款一事作探討,議員表示,水銀燈不亮,有可能只是下面一些線路斷掉,經民眾反映,要求公園路燈管理科恢復,而路燈管理課也希望趕快處理,但因為之前欠下包商工程款,現在換廠商不願意承作。{} 議員說,欠款的原因出在搶修的款項都是十萬元以下小型工程,因為這些工程沒經過發包,都是業務單位簽報請款,但遇到財主單位沒錢時,往往將這些案件暫時壓下,有時件數太多,審計部會認為這些決算沒根據審計法,還會有意見。 對此,建設處副處長吳建德指出,路燈不亮有時是因為其它施工單位損壞,破壞的廠商要負起修復責任,但有時也會因為狀況緊急,由公部門先搶修,事後再追討搶修費用。 而針對欠款問題,財政處副處長李金和表示,欠款的情形在這個月以後已經不再發生,財政處對各單位提出的小型工程款也沒再管控,都是來
請款都會有錢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