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報導】為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新制「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訂5月1號起實施,台南市地政處表示,主要修正內容有分別為,契約審閱期不得少於5日;列明主建物、附屬建物及共有部分面積及售價;主建築物面積占房屋登記總面積的比例;房屋面積有誤差應互相找補;以及買方延遲付款延遲利息不得高於萬分之二等五項。地政處提醒民眾,5月1號起,建商所提供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書,應使用修正後的版本。 地政處指出,新版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可到內政部ehouse網站查詢。今後民眾買預售屋將有所保障,不用再被當作「盼仔」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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