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報導】台南市從98學年度起大幅度減少代收代辦費的收取項目,計取消蒸飯、齲齒防治、學生活動、腳踏車管理、電腦設備維護及管理等代收代辦費。其中齲齒防治費納入行政院一般教育補助款健康檢查項下補助;蒸飯費及腳踏車停放費停止收費後由學校業務費自行吸收;學生活動費、電腦設備維護費則由市預算支應。 市府教育處指出,為了減輕家長負擔,今年底台南市與台南縣合併後,公私立國中小學各項代收代辦費收取項目將以對學生最優、最福利的方式處理,到時候整個大台南市的國中小學生將都不用繳交學生活動費、電腦設備維護暨管理費及齲齒防治費。為了提高台南市國中小學於代收代辦費的收費內容及收費基準的合理性,台南市著手規劃從101學年度起再擴大國民中小學代收代辦費免收項目,包含免收班級費及游泳池水電及管理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