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涂沛宸】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日前曾接獲民眾舉報,位於仁德中洲地區附近有一家工廠疑似有偷排酸液之情形。經環保局人員前往該廠周邊查看後,發現該廠確實有可疑行為,現場立即通報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及環保警察第三中隊前往協助。 環保警察遂於該廠附近連日展開跟監埋伏,一見時機成熟,遂會同環保局稽查人員進入該工廠查緝,發現現場正在進行非法處理事業廢棄物之工作,該工廠將所購入之廢光碟片及電路板等混合五金廢料,以硝酸溶出貴重金屬物質,並熔煉成塊狀,再變賣至市面銀樓以牟取暴利;可惡的是該廠除了沒有申請廢棄物處理許可外,更將熔煉過程中所產生的強酸廢液,未經處理即任意傾倒,透過廠內溝渠排出至廠外,嚴重危害環境,造成污染。稽查人員現場除命令其立即停工外,並由環保警察將負責人及在場作業人員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現場有關生產機具及所遺留的廢棄物等相關物證亦由環保警察當場扣押,依法可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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