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報導】市議會教育委員會林美燕、王定宇、陳怡珍、曾培雅等議員,針對台南市首創的二到五歲幼兒券發放,家長必需到區公所領取的方式要求改善,經過瞭解,原來四歲以下不能上幼稚園。 林美燕等議員上午指出,縣市合併後,中央有教育券,地方有教保券,但台南市的幼兒券必需到區公所領取的方式卻造成擾民,曾培雅說,幼兒券以前直接撥到幼稚園,現在則必需麻煩家長到區公所領,陳怡珍表示,公私立都有的幼兒券,可以直接減輕家長壓力,但到區公所領取的不便性,則讓市府的美意打折扣,已經有很多抱怨的聲音出現,林美燕指出,不但是家長,理幹事也有意見,因為他們不知道當天要到銀行領多少錢,領多、領少都困擾,此外,王定宇表示,幼兒券減輕家長負擔並鼓勵生小孩,目前的社會對幼教環境並不友善,因此有很多幼童都不是在正規的幼教體系成長,如果跟過去一般,領取作業讓幼稚園去辦可以更省事,而且就像當初吸引消費券顧客一般,幼教業者可能會為了吸引幼兒券,在收費上而對家長打折優待。 對此,教育局幼教科長陳宜君表示,幼稚教育法規定四歲以下不能讀幼稚園,但卻有許多四歲以下的幼童就讀,為顧及二到四歲的學童無法由幼稚園發放,才會由民政局接手,請家長到區公所領,明年幼托整合後,發放作業就會變得更單純。 討論結果,認為直接入帳最方便,但社會局提出帳戶的收集、以及部份家長的帳戶可能被凍結,以及三十元手續費由家長支付會不會有爭議等問題,但議員認為這些都可以解決。 委員會作成,由教育局主導,請民政局、社會局及業者一起參與,找出一套大家可以接受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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