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報導】「100年優秀運動選手暨教練獎勵金落實了嗎?」,台南市議會教育委員會今天要求市府體育處另行獎勵沒代表學校或各單項體育會的選手外,並修法改善體育獎助金的發放標準。 台南市議會教育委員會召集人林美燕、林志聰及王定宇、陳怡珍等議員今天召開「100年優秀運動選手暨教練獎勵金落實了嗎?」座談會,與會的運動選手家長反映,因為學校不願意擔負帶隊責任,孩子是透過民間體育團隊參加比賽,奪得名次後,卻因為不是代表學校或各單項體育會,積點不被採計,抹煞了孩子的努力。 與會的議員認為,體育獎助金發給自治條例立法目的就是要獎勵優秀選手,以游泳單項來講,台南市只有幾個校隊,選手必需自己努力,官方不要在獎勵金發放資格上多所限制,等到參賽後得到好名次後,政府才想要沾他們的光,應循獎勵台南市優秀選手的原始精神,將申請資格放寬,讓優秀選手都有申請資格,培育更多的運動選手。教育委員會最後作成,體育處另行獎勵未代表學校或各單項體育會,在體育競賽中獲得佳績的選手外,並修法改善體育獎助金的發放標準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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