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報導】臺南市古蹟區紀念品販賣商機龐大,許多商家都希望將商品放置在古蹟區進行販售。文化局為了提升古蹟區紀念商品品質、代表性、多樣性與開創城市文化當代美學價值,並使商品上架有一公平、公開的評選機制,這個月再次號召各優質商家提供商品進行評審,以廣納各界優質創意設計商品,為古蹟行銷加分。 文化局表示,只要經評審通過的商品就可以在臺南市古蹟區販賣部進行販售。即日起有興趣的商家可上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最新消息下載「臺南市政府文化局銷售紀念商品評選要點」及「民間設計生產商品古蹟點販售申請書」,報名受理日期到10月4號止,歡迎各界踴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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