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報導】有民眾因為房屋、土地買賣移轉向稅務局申報繳稅時,詢問為何公告土地現值可開放查詢,而房屋現值卻沒有這項服務?對此,臺南市政府稅務局表示,日前財政部已發布解釋令釋疑,因「房屋現值」屬稅捐稽徵法第33條規定應絕對保密的課稅資料,所以不適合開放網路查詢;至於公告土地現值依平均地權條例第46條規定,屬於公示資料,所以可開放提供,兩者的性質是有區別的。 稅務局指出,民眾要上網查詢房屋現值,就要透過自然人憑證,如果沒有憑證,可由本人或繼承人、授權的代理人或辯護人等,檢附身分證、委託書等相關證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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