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報導】台南市政府社會局長曹愛蘭說,為了守護並照顧更多弱勢家庭,避免領取的津貼被強制執行或凍結帳戶,進而影響生計,社會救助法明定依法請領各項現金給付或補助者,可以檢具法院強制執行命令、行政執行署(處)傳繳通知或金融聯合徵信中心書面查詢結果(警示帳戶),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社會救助專戶的申請,等審核通過後持社會局同意函到金融機構開戶,再持專戶存摺到區公所變更,就可避免津貼被強制執行或帳戶凍結,更加保障弱勢家庭的生活。 曹愛蘭表示,有關社會救助專戶的申請程序,如果有任何疑義,請撥打2991111轉1485或8396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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