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報導】 台南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送交大會審議,經大會充分討論後順利通過,催生者之一的郭國文表示,這是市民主權歷史性的一天。 市府民政局與催生該條例的議員郭國文提出版本,經協調後提出十八項條文「綜合」版,日前雖然在法規委員會審議時三比二遭否決,但因為五位議員中,有三位要求保留發言權,因此,在今日大會三讀時交付討論,終於審議通過。 郭國文表示,部份人以公投花費大、易造成意識對立為由來拒絕,但這不符合現代民主精神,他說「民主」就是要容納多元聲音,經由公開公正的方式交付表決,而在經費方面,郭國文表示,公投合併大選可以節省選舉經費,但他也表示,因為中央母法施行細則規定,地方性公投舉行期間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定之,因此,郭國文表示,將請求立委協助,要求中央修法,明列「地方性公投案得以與全國性或地方性之選舉同日舉行」,以節省公投花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