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毒澱粉重創消費者信心,衛生署要求使用澱粉原料店家自必須出具澱粉類原料業者提供的安全證明,市府衛生局今天展開執法,近二百名人力從各區衛生所出發,以掃街方式進行稽查問題澱粉產品。 衛生署要求業者針對包括粄條、肉圓、黑輪、粉圓、豆花、粉粿、芋圓及地瓜圓等八大類食品,自今天起,所有澱粉類原料提供者必須提供安全證明給販賣業者,讓業者張貼於明顯處供消費者檢視,未張貼者可處三至十五萬元罰鍰。 衛生局長林聖哲指出,稽查重點是販售粉圓等澱粉產品的店家,是否依規定出具安全證明文件,通過衛生局稽查後,稽查人員會在證明文件上加蓋合格章,為店家背書,讓消費者安心購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