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台南地檢署對市議會議長李全教提起議員當選無效之訴,李全教今天委託律師出席台南地院程序庭,要求檢方提出具體事證。李全教的委任律師在法庭上表示,李全教否認賄選、知情且有授意。檢方並未提出相關事證,證明李全教對賄選情節事先知情。另外有關南檢起訴聲稱為李全教賄選者,檢方如果要以被告的刑事案件偵查筆錄,當作民事庭當選無效之訴的證據,也要讓辯方調閱相關卷證後再作答辯。 台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郭貞秀表示,前市議員王峻潭及台南地檢署都對李全教提起議員當選無效之訴,原告都要引用相同的刑事賄選案件卷證,未來將併由同一個合議庭,以分別辯論、分別審理,但訂在同一個日期開庭的方式辦理。台南地院希望儘速審理,在6個月內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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