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報導】去年三月在國道三號六甲交流道,奪警槍殺人的石國慶,被檢察官依強盜殺人罪求處死刑,台南地院法官審理之後,考量他帶槍投案,已經有悔意,判處無期徒刑,此案仍然可以上訴。 二十七歲,有竊盜、強盜和搶奪等前科的石國慶,去年三月五號持槍在嘉義縣搶奪轎車,十天後開車載男子方旭良在國道三號因超速被國道警察攔查,他駕車逃逸,從台南縣六甲交流道下高速公路後自己撞車,被國道警員林裕崇要求下車,他反而持改造手槍脅持林,奪下警槍,在路旁攔車逃逸,之後又攔下男子蕭名享的座車,只因為對方不願下車,就持警槍射死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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