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校園事故頻傳,教育部明訂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每年都需投保學校公共意外責任保險,保險公司要在事發接獲通知三日內,初步告知保險責任認定結果、一個月內完成調查判斷是否屬承保範圍。
市議員邱莉莉今天在市府教育局業務報告中質詢指出,安順國小林姓學童於102年在學校上游泳課時溺斃,事隔已快三年,卻還無法確定是否為理賠對象,且竟因學校作業疏漏,保險公司認為已超過兩年期限不予理賠,她痛批公共意外責任險事關學童和家長權益,但學校端與教育局對理賠規定卻都一知半解,是對學童家屬的二度傷害,要求教育局以此個案為鑑強化各校對公共意外責任險的權益宣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