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臺南地檢署於105年接獲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檢舉提報,指出有警職人員疑似收受酒店業者賄賂,遂由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陳擁文指揮高雄市調查處、警政署政風室、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組成專案小組,長期佈署深入查證。
檢察官等事證蒐證齊全,分向法院聲請搜索票,並於1月23日,指揮本署檢察事務官、高雄市調查處、台南市調查處、警政署政風室、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及督察室等單位共計上百名員警,在台南市、高雄市等18處處所,執行搜索,檢察官並先後傳訊市警局勤指中心高姓警務正、黃姓退休警官、六分局吳姓偵查佐、王姓小隊長、程姓酒店業者等共16人到案說明。
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程姓酒店業者等人為逃避警方臨檢並避免酒店違法經營遭查獲等不法情事,竟長期以每月新台幣數萬元不等的代價,行賄高姓警務正、黃姓退休警官等人,三人均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及湮滅證據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目前仍在法院審理中,另六分局吳姓偵查佐、王姓小隊長等二人涉有刑法洩密罪嫌,諭令分以10萬元、5萬元交保,其它人都請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