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農糧署表示,前依行政院長指示與經濟部跨部會協商,為加強穩定民生及工業用水,在不違反活化農地利用政策前提下,兼顧農產業發展及節省農業用水,同時減輕對農友耕作之衝擊影響,針對桃園、石門、新竹、苗栗農田水利會全灌區及臺中農田水利會大安溪下灌區水利會會員農地,鼓勵種稻農民考量水情狀況調整耕作措施,配合於第1期作自主辦理休耕,調整於第2期作種植者,第1期作除原計畫休耕給付外,經濟部另額外提供節水獎勵每公頃2.5萬元,以提高農民第1期作節水意願,共渡枯水期間。
農糧署進一步指出,目前經濟部水利署僅係規劃減供用水,並非停供農業用水或全面停灌,以減輕對需水量較多的稻作影響。而日前連續春雷降雨,農業灌溉用水將持續供應,且桃竹苗地區稻田約8∼9成尚未插秧,農友可衡酌當地供水情形及降雨情勢調整耕作模式,選擇繼續種稻與否,並於第2期作恢復。此外,為確保大專業農之租約及耕作權益,針對租約存續中之「小地主大專業農」租賃農地提前解約者,不得辦理本年第1期作變更申報。另計畫輔導對象仍以符合休耕條件之農地為限,且不論休耕種植綠肥之田間管理或轉作其他作物,仍有農事服務之需求,以適度維護大專業農及代耕業者之權益。至於因配合調整變更申報休耕,致影響育苗業者之已育秧苗部分,農糧署將參考往年經驗洽相關單位另研議補償機制,併請大家共同節約用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