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台南市政府3月10號公告,提高免徵房屋稅的住家房屋現值,今年房屋稅開徵估將新增1557戶屋主受惠。財政稅務局表示,目前住家房屋現值免徵房屋稅標準是10萬元以下。因台南市房屋標準價格經105年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重行評定,90年7月1號起到105年6月30號建築完成房屋,分3年逐年調整,106到108年期平均調幅分別為54%、65%、81%。
住家房屋現值免稅標準也依比例調整為90年7月1號起建築完成的房屋,106到108年期依序為15萬4千元、16萬5千元、18萬1千元;90年6月30號以前建築完成的房屋,因為沒有調整房屋標準單價,維持10萬元免稅標準。財政稅務局指出,如果民眾的房屋是在90年7日1號以後建築完成的,房屋現值低於15萬4千元,並且供住家使用,符合新免徵標準,今年不會收到房屋稅單。原本已符合住家10萬元免稅標準,只要使用情形沒有改作營業等其他使用,也沒有新增、改建致高於免徵標準,則仍免稅,不會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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