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106年房屋稅將於5月1號開徵,繳納期限到5月31號止,市府財政稅務局表示,房屋稅繳款書已經委託郵局陸續寄送。有部分民眾收到稅單後反應,為何今年房屋稅繳納金額比去年增加?
財稅局指出,房屋稅是依房屋現值按適用稅率核算應繳納稅額,其中,房屋現值的核計是以台南市房屋標準單價表、各類房屋折舊標準表、房屋路段等級表等為準據;而稅率主要分為自住住家用1.2%,非自住用1.5%、非住家非營業用2%及營業用3%。由於台南市105年以前採行的標準單價表是73年沿用至今,超過30年沒有調整,致使房屋標準單價遠低於現行房屋造價,無法覈實核定房屋現值,因此,台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於105年依據90年6月修正後的房屋稅條例規定,將90年7月以後興建完成的房屋重行評定標準單價;另外,如果房屋使用情形變更致適用稅率不同、房屋增改建、新建房屋去年課稅月數與今年不同、所處地段率不同,加上每年依耐用年數折舊等,都會造成同一房屋每年房屋稅稅額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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