む記者凃沛宸め臺南市政府環保局表示,廣告業者為了逃避環保局拆除小廣告,開始利用伸縮桿進行張貼,對此環保局說,違規小廣告貼越高,罰鍰越重,除消除外再依據違規廣告物裁處基準,廣告物下緣距地面200公分以上加重罰鍰,張貼行為處2,4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黏貼行為處4,800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在此呼籲業者運用電視媒體、平面媒體、申請羅馬旗或網路等合法管道宣傳,勿為個人私利影響市容觀瞻,並遭受重罰。
臺南市政府環保局表示,最近發現業者開始利用伸縮桿張貼小廣告,只見其人員騎著機車,停靠在電線桿旁,並將小廣告黏在桿子上,而桿子也立刻伸長,「啪」的一聲,馬上把小廣告貼在2.5公尺高的位置,此違規張貼造成清潔隊員清理上的困難。
環保局的清潔隊員為克服清理高處之小廣告,也自製清除高處的工具,利用廢棄伸縮桿,再將小鐵片固定在上面,清潔隊員只需高高舉起即能把廣告海報或厚紙板給撕扯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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