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為促進農地集中利用及農村產業活化,提高農業經營效益,農糧署南區分署106年度輔導嘉義縣義竹鄉、太保市、鹿草鄉、布袋鎮及臺南市鹽水區、佳里區、西港區、安定區與高雄市橋頭區等9家農會,成立農地集團栽培營管中心,由中心引介地主及專業農民簽訂三方協議書,並配合大糧倉計畫,優先以進口替代的硬質玉米、契作大豆、黃豆、黑豆、胡麻等雜糧作物為重點推廣作物,面積達1,479公頃,將休耕地復耕活化集中化,有效提升農地經營效率,並兼顧維護農民所得。
農糧署自去年第2期作起由各區分署輔導轄區農會成立營管中心,主動尋洽尚未簽約或以口頭約方式委託代耕地主或戶長,協調簽訂「營管中心委託代耕協議書」,以促進農事服務約定書面化,改善農村傳統口頭約習性,並由營管中心整合零散農地為大面積且完整區塊,組織專業農民合作生產,發揮集中經營效益。南區分署表示,部份地主受到過去三七五減租條例的影響,寧可讓土地閒置或者以口頭約定耕作,不願明定書面租約。但根據農發條例,八十九年以後簽訂的農地租賃契約,已不適用三七五減租條例規定,地主可放心把閒置農地交由營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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