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農糧署規劃自107年起推動的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先針對83到92年基期年農地,採堆疊式獎勵方式辦理。結合大糧倉計畫、稻作直接給付、有機友善耕作等措施,除調節水稻產業結構外,積極擴大雜糧等進口替代作物及有機和友善耕作面積,後續將與規劃中的國土計畫法農地相關措施銜接。
農糧署指出,有關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辦理對象,維持以83至92年為基期年,並將視劃設農業發展地區時程滾動檢討調整之。凡農地在基期年10年中任何1年當期作種稻或契約蔗作有案;或於83至85年種植保價收購雜糧或參加「稻米生產及稻田轉作計畫」轉作休耕有案之農田,都可參加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並非只有種稻有案者方可申辦。另有機及友善環境耕作者,並不限基期年農地,一般農地均可依規定申領相關補貼。
農糧署強調,105年二期作起試辦之稻作直接給付與公糧保價收購雙軌併行,107年全面推動直接給付後,公糧保價收購及直接給付仍維持二擇一。
農委會現已完成全國農地盤點調查作業,後續將協同地方政府劃設農業發展區位,落實農地農用,未來並將針對符合農地農用者,另規劃相關輔導與補償措施,以確保農民合理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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