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陳珮琪報導】昨天被台南市議會擱置的17條新建道路預算,今天上午繼續審查,議員擔心又會像上次一樣,討論歸半工,通過之後還是無法執行,因此,通過的附帶條件是不可再編入收支對列,而且要要在明年底之前完成所有發包作業。 十七條道路預算今天繼續審查,林俊憲主張逐條審查,周明德認為應該全方位考量,看是要全部通過還是都不要通過,否則,那一條被刪,對地方都不好交待,隨後,洪玉鳳等議員表示,當初這些道路經費列為九十六年度收支對列預算,而且已經獲得議會通過,但如今卻列在是九十七年度的追加減預算,議員請財主單位說明,對此,財主單位表示因為原先的水交社土地出售計劃不順利,在沒有收入的情況下無法執行,才會將預算移到九十七年度。對財主單位的答覆,洪玉鳳等議員表示不滿,認為預算通過卻無法執行,市府無法執行也沒通知議會,那當初審查豈不是在審「阿斯巴拉」的。
相對於其它有意見的議員,李文正、陳進益等議員則希望基於地方發展的需求,讓二億八千多萬元的道路預算過關。 討論之後,主席蔡淑惠作出決議,請公共工程處於98年底前完成所有的發包工作,而財源不得編列在收支對列,讓公共工程處這17條道路預算通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