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報導】針對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曲鴻煜違反檢察長蔡瑞宗意思,最後沒將台南市議長黃郁文發監執行,而准予易科罰金,台南地檢署今天召開考績委員會,以他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利益迴避原則,以及檢察一體透明化實施方案等兩個理由,通過記他兩小支過的處分。 黃郁文所獲判決雖然符合易科罰金規定,但承辦檢察官陳鋕銘認為,黃郁文具黑金指標,向檢察長蔡瑞宗建議應該發監執行,不可准他易科,蔡瑞宗同意承辦檢察官的看法,數度向執行檢察官曲鴻煜表示,通知黃郁文執行時,無論發監或易科,都要向上反應,但曲鴻煜在七月二十九號通知黃郁文執行時,核准他易科罰金,也未告知檢察長,此案當時也引起法務部高層重視,要求台南地檢署展開內部調查,但曲鴻煜仍然強調他是依法行事。 曲鴻煜今天得知考績會決議後,只表示處分太重,但他尊重考績會決定,不會再提申訴案,但他也強調,雖然他的妻子在市議會上班,但檢察官辦理執行業務,並沒有利益回避的問題,他跟黃郁文也不熟,這件案子,依規定,判刑六個月以內,就應該准予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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