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育誠報導】為穩定國內糧價及確保稻農基本收益,政府維持公糧保價收購政策,自本(97)年期起每公斤收購價格提高2元。
農糧署南區分署表示,時序進入2期稻作收穫期,呼籲農民不要進行搶割,避免造成品質不佳,影響稻穀價格,且歡迎農民踴躍繳售公糧,維護自身權益。另本期稻作遭受薔蜜等連續颱風侵襲,農民除依規定申請現金救助或補助外,對於倒伏、發芽或稔實不良之災害稻穀,已啟動災害稻穀收購機制,收購價格比去年同期災害穀每公斤提高2元,以減輕農民損失。
南區分署指出,本期作除屏東收穫已達尾聲外,其他地區收購截止日期為高雄地區為11月10日,台南地區為11月20日,嘉義地區為12月5日。南區分署進一步呼籲,97年第2期作收購稻穀措施,收購對象為符合公糧收購資格,該期作申報種稻有案並確實種稻者,農友屆時可至該分署指定之公糧委託倉庫繳交公糧,以維自身權益;另農友如對該項稻穀收購措施仍具疑問,可逕向該分署或所屬辦事處洽詢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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