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報導】菸害防制新法上路倒數一個月,在這個不景氣時候,想賺一些「外路仔」嗎?不妨做個檢舉達人,台南市衛生局指出,只要民眾的檢舉,完成裁罰,就會有百分之五的檢舉獎金。 菸害防制法新規定明年一月十一號上路,明文規定在禁菸場所抽菸,最高可被罰一萬元,場所負責人可被罰五萬元,另外,禁菸場所如果沒有在所有入口處張貼明顯禁菸標示,或是在禁菸區提供菸灰缸和變相菸灰缸、打火機等跟吸菸有關的物品,最高都可被罰五萬元。 台南市衛生局指出,針對菸害防制,在台南市早就有檢舉獎金可拿,只是許多民眾檢舉時都沒有留下真實姓名與連絡方式,所以目前還沒有發出獎金,菸害防制新法將在明年一月實施,只要檢舉人提供的菸害事證非常明確,同時留下真實姓名和連絡方式,在完成裁罰後,就會有百分之五的檢舉獎金。{} 衛生局呼籲所有事業單位應及早準備,儘早撤除室內吸菸室,並在所有入口明顯處設置禁菸標示,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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