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報導】現代里長不好當,三不五時要為里民開證明,因為種類繁多,是不是會觸犯偽造文書也不知道,為此,陳文科、蔡淑惠、以及洪玉鳳等議員今天請市府廣為宣傳,讓里民瞭解,里長並不是什麼證明都可以開。 陳文科等議員針對里長開證明的議題,今天邀請行政處等相關單位座談,議員指出,里長不是神,但卻經常要為里民開證明,包括沒工作、清寒、不識字要考駕照等等,要開的話,不知在法律上面有沒有效,如果發生問題,會不會涉及偽造文書,不開的話又不好意思。{} 經過說明,原來里長可以開證明的範圍包括十七項,其它都不可以,議員請市府廣為宣傳,讓市民瞭解是哪十七項,不要讓里長難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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