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報導】招保險的張姓女子,四年前跟職業軍人陳姓男子結婚,育有一對子女,去年,陳姓男子經父母親告知收到催繳兩名小孩保險費通知書,兒童保單的問題,讓陳某想起他在九十六年突然間因肺炎住院,並在演習期間昏倒發燒不止的意外,他為此向妻子提出質疑,但妻子卻辯稱,是因為看到他兩次住院,怕負擔不起醫藥費,才替兩個小孩投保,陳某則認為時間不對,夫妻因此吵架,張女隨後就搬回娘家。兩個小孩則被陳某帶回雲林老家,後來他向雲林地方法院提出張女履行同居義務的請求,一審判女方敗訴,張女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二審仍將張女上訴案駁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