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涂沛宸1】你遇過買電器用品忘記將保證書寄回,而產品又在一年內故障的烏龍事件嗎?消基會南區分會表示,最近接到一些類似的陳情案件,就因為消費者一時疏忽而錯失自己的保固權益,對此主委林瑞成律師呼籲表示,消費者最好保留發票,或是要求店家蓋保固章。 買電器,電腦或手機用品最令消費者擔憂的是保固問題,因為沒人可以保證你拿到的產品會不會在一年或是二年內壞掉,消基會南區分會主委林瑞成律師表示,消基會日前接到一些陳情案就是產商要求買電器的民眾要將保證書寄回,但是民眾忘掉,而產品又剛好在一年的保固時間內壞掉,結果產商認為民眾並沒有將保證書寄回,而且無法保證該產品是在一年內賣出,所以不願負起保固責任;對此主委林瑞成律師表示,不管是不是有寄回保證書,產商都應該負起保固責任,也建議消費者應該保留發票等證據,避免發生糾紛。 主委林瑞成律師表示,雖然現階段一些電氣用品價格並不高,但是一旦在短時間內發生故障,依然會讓消費者氣得抓狂,因此呼籲消費者買完電器的第一時間就是要求店家蓋保固章,或是保留發票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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