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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販賣醫療器材,依法可處3-15萬罰鍰

【記者涂沛宸】台南市衛生局接獲很多檢舉案件,都因網路上販賣醫療用品而觸法。衛生局表示,如果民眾在網路隨意販售醫療器材,是違反藥事法可處3-15萬元之罰鍰。衛生局提醒民眾注意在網路不得販賣醫療器材。另外也呼籲民眾必須要前往領有藥商許可執照的店家購買醫療器材,才能確保自己的安全與健康。
 衛生局受理民眾檢舉案件中,曾有一名小姐網拍助行器,因家中長輩受傷購買使用,現在已痊癒,因捨不得丟棄,所以上網拍賣,因而遭到衛生局查處。
 台南市衛生局呼籲醫療器材產品不得於網路販售,請民眾前往領有藥商許可執照之商店購買醫療器材。

 

   
張貼日期: 2010/7/30 下午 05:23: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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