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忠平報導】台南市警察局指出,自二月一號起將嚴正執行「小型車後座乘客強制繫安全帶」交通執法取締,在一般道路違規,依規定處駕駛人一千五百元,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違規者,處駕駛人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民眾搭乘計程車拒繫安全帶,如司機已盡告知責任,乘客則須受罰,請民眾注意。 「小型車後座乘客強制繫安全帶」規定,去年八月一號開始實施宣導,成人部分有六個月的宣導期,兒童部分規劃一年的宣導期,也就是說後座兒童未繫安全帶,今年八月一號也要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