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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6月1號起實施::俊逸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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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6月1號起實施

【記者林忠平台南報導】包租、轉租定型化契約及「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6月1號起實施,法制處表示,租屋新制正式上路,為了保障租屋民眾不再遇上惡房東,對於離鄉背井在外租屋的遊子及租屋族,可以說是一大福音,為了確保租客權益保障,將會與市府地政局等相關機關聯合落實查核住宅包租、轉租定型化契約及包租業者履行租屋新制相關規定的情形,達到保障租戶的權益。
  法制處呼籲各包租業者提供的租賃契約內容應該符合「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規定,也提醒民眾在簽訂租賃契約時應該多加注意,要詳閱契約書內容,並採用新版定型化契約書,如果遇有租約內容與「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不符合部分,可以請求包租業修改或拒絕簽約,以保障自身權益。因為租屋所產生消費爭議,可以撥打「1950」消費者保護專線諮詢,或向法制處提出消費爭議申訴、調解,千萬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

   
張貼日期: 2019/6/3 上午 10:26: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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