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總局訊息】汽車駕駛及乘客開車門未注意後方騎士而釀禍事件,根據警政署統計,每年因開啟車門不當致交通事故傷亡案件有3千多件,平均每天就發生8起事故,因此兩段式開車門,是避免後方騎士撞上的唯一方式。
旗山監理站站長楊財惠表示,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56條之1明文規定,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或停車時,駕駛人或乘客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因而肇事者,將處以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站長楊財惠進一步指出,被開立交通罰單還算是小事,若是有人因此發生車禍進而受傷或死亡,反須負擔刑事過失致傷或致死之罪嫌,所以提醒民眾,開車門一定要遵循「兩段式開門法」,第一步:先看照後鏡再轉頭往後查看,且手必須要拉著門把,以免風強吹開;第二步:門先開啟約15公分,確認安全無人車、最後再開車門迅速下車,或可由車子的右側門下車,這對自己和他人都是比較安全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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