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電聲 電聲家族 電波指數 有話大聲說 e哥傳書
統一發票查詢
高速公路路況
火車時刻表
天氣預報
股市財經
台南市政府網
Advertisting
勝利之聲廣播公司
勝利電台FB
勝利會客室
電聲廣播電台
俊逸文教基金會
俊逸文教基金會FB
俊逸慈善基金會
臺南市青年志工平台
臺南市青年志工平台FB
歲末有愛嘉年華會FB
俊逸基金會相簿
交通部
交通路公路局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Advertisting
即時新聞
即時新聞 活動訊息 媒體露出 專訪訊息
尊重公共運輸路權 交通局呼籲公車站牌勿違規停車::俊逸文教基金會::
 
  ↖回到列表
尊重公共運輸路權 交通局呼籲公車站牌勿違規停車

【記者洪碧涓臺南報導】近來網路社群屢屢有網友上傳民眾私車違規停放公車停靠區,與公車司機發生爭執情事,交通局表示,違停公車停靠區不僅危及候車民眾的安全,也迫使公車無法進入站區,造成交通堵塞及提高其他用路人的危險,台南市公運處將規劃不定期聯合稽查勤務依法取締。

交通局局長王銘德表示,市長黃偉哲相當重視交通安全,而違規停車往往是造成交通危險的主因之一。王銘德局長指出,公車量體大,民眾在公車停靠處違規停車,使公車無法進站停靠致占用車道,後方汽機車也只能繞道而過,乘客上下車均必須穿越馬路,險象環生,呼籲民眾尊重公共運輸的路權及乘客權益,切莫為了一己方便,造成許多人的危險與不便。

局長王銘德指出,有鑑於近來屢有違規造成公車與民車爭執情形,除了加強宣導請公車司機遇違規情形立即通報警方處理,也將借重客運公司第一線司機經驗,瞭解市區內公車站位違規熱點,轉交警察局作為加強執法勤務規劃參考依據。

台南市公共運輸處處長吳俁之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規定:「汽車駕駛人於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臨時停車,可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另「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公車停靠站10公尺內停車,機車罰鍰已提升到900至1200元;汽車一律罰1200元。

因此在公車站牌無論開啟雙黃閃燈臨時停車、或長時間停車都屬違規行為,警察單位可依法舉發,公運處也會規劃不定期聯合稽查勤務,淨空公車停靠區,呼籲民眾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不但看緊荷包避免受罰,也確保自身及他人安全及權益,共同維護市區道路交通及停車秩序。

   
張貼日期: 2020/11/10 下午 03:29:00 <<上一則 | 下一則>> ↖回到列表
推到 Twitter!
推到 Plurk!
推到 Facebook!
800*600的螢幕,並且為IE5.0版以上之瀏覽器 CALL-IN 電話:(06)235-8462
地址:台南市林森路一段149號15樓之11
服務電話:(06)238-1262∼3 傳真電話:(06)238-1264 訪客人次: